《重大危險源管控預警機制》講解了煤礦企業內部針對各類潛在危險源的監測與監控體系,包括從礦調度室到各區隊班組的具體職責劃分。礦調度室負責全礦事故信息接收、報告及初步處理等,并與安全管理部共同建立和維護各類危險源數據庫,按規定向省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備案。各生產技術部門依據地質條件和可能災害類型建立專門的危險源數據庫,進行日常監測與監控,及時上報風險信息。各級領導及安監員需掌握區域內危險源情況并實施動態監測,采用多種技術和人工手段對瓦斯、火、頂板、水等危險源進行監測。安全管理部還負責設立警示標志并向相關人員通告重大危險源信息。對于預警行動,《重大危險源管控預警機制》描述了預警發布的具體條件,如風險評估顯示突發事故可能性或重大危險源失控征兆出現時。文檔詳細規定了預警方式方法,包括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和通信聯絡機制,以及預警信息發布流程,確保在發現事故征兆時能迅速通知相關人員撤離并采取預防措施。
《重大危險源管控預警機制》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內的所有煤礦企業,特別是那些具有復雜地質條件和高風險作業環境的企業。該機制為礦井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一線工人以及應急救援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它不僅有助于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還為應對潛在的重大安全事故提供了科學有效的管理工具,保障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運營。同時,這套機制也適用于參與煤礦建設和運營管理的相關單位和個人,以確保各方能夠協同合作,共同防范和控制重大危險源,減少事故發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