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部主要負責人防火責任制》講解了項目主要負責人作為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其承擔的職責與義務。該文件指出項目主要負責人直接指導消防保衛工作,需要組織施工和工程項目的消防安全工作,并確保遵守相關消防法規及內部規定,落實防火責任制。項目主要負責人要將消防工作納入施工生產全過程,確保保衛方案得到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易燃暫設支架必須符合要求,在支搭前需經消防部門審批同意。文件強調堅持周一防火安全教育以及周末防火安全檢查的重要性,要求隱患整改及時進行,對于難以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并向上傳遞信息,嚴禁強令違章作業。同時,文件還提到加強對義務消防組織的領導,開展群防活動,保護現場并協助事故調查。
《項目部主要負責人防火責任制》適用于建筑行業內的各項目部,特別是那些涉及大規模施工或存在較高火災風險的工程項目。這份文件為項目部的主要負責人提供了明確的指導方針,確保他們能夠有效地管理和監督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所有參與建筑施工管理的相關人員,包括項目經理、現場工程師以及負責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員都應該遵循這些規定,以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減少火災發生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