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門安全管理職責》講解了在各種技能培訓班中必須包含安全教育課程,旨在通過員工教育渠道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普及安全知識以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該文件強調將安全技術教育納入員工培訓計劃,定期舉辦涵蓋理論學習和現場演練的安全技術培訓班,確保施工人員能夠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按照操作規程行事。文中還指出教育部門需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新工人入場、老工人換崗以及臨時工、合同工、農民工、機械操作工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與發證工作,以此來保證不同類型的工作人員均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術能力,從而有效保障工作環境的安全。
《教育部門安全管理職責》適用于各類教育培訓機構及企業內部的教育管理部門,尤其側重于那些涉及技能培訓和有較多一線作業人員的企業或單位。這些機構需要確保其員工在接受專業技能培訓的同時,也接受充分的安全教育培訓,以便更好地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整體的工作安全性。這不僅包括新入職的員工,也涵蓋了更換工作崗位的老員工以及其他類型的非正式雇傭工人,例如臨時工、合同工和農民工等,還有特定崗位如機械操作工和特種作業人員等需要特殊技能認證的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