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講解了建筑施工過程中安全的管控要素,包括現場落實安全意識、嚴格要求管理體制和作業標準化三個方面。在安全意識方面,文件強調建筑業安全事故主要表現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針對“人的不安全行為”,需要將安全宣貫落實到個人,確保進場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到位,責任落實到人。對于“物的不安全狀態”,則應加強現場防護設施的配置與維護,提升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文件還指出,項目經理應通過定期檢查和不定期專項檢查,重點考核安全帽佩戴和臨邊作業是否系安全帶,并對違規行為進行嚴厲處罰,以警示和教育相關人員。在管理體制上,文件倡導構建從公司到作業人員的多層級嚴格安全管理體系,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和“一票否決制度”,提前識別人、機、物、環境等風險源,制定應對措施,并確保特殊工種持證上崗。作業標準化部分提出,制定科學的作業標準是控制不安全行為的關鍵,應結合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操作者的經驗,反復實踐修訂后確定。作業標準需明確操作程序、步驟及質量標準,簡化操作流程,減輕操作者的精神負擔,并符合人機學要求。此外,文件還強調了合理的作業場地布置、工具設備使用以及反復訓練的重要性。
《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適用于各類建筑施工企業及其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者、項目經理、安全員、施工班組負責人等。該文件不僅為建筑行業提供了詳細的安全生產指導,也適用于其他存在類似高風險作業環境的行業,如礦山開采、大型基礎設施建設等。它能夠幫助相關從業人員理解并落實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減少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保障一線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同時,也為企業的安全管理體系建設提供了理論依據和實踐指南,有助于推動企業實現安全生產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