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培訓資料之防排煙規范》講解了防排煙系統應用規范中關于機械加壓送風和機械排煙的風速要求。規定金屬風道的風速不應大于20m/s,內表面光滑的非金屬材料風道不超過15m/s,送風口和排煙口的風速不宜分別大于7m/s和10m/s。該文檔描述了應設置獨立機械加壓送風防煙設施的具體部位,如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防煙樓梯間、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以及封閉避難層。文中闡述了高層建筑不同區域機械加壓送風量需根據計算確定或參照給定表,當計算值與表不一致時取較大值,并詳細列出不同層數和不同情況下的加壓送風量。對于超過三十二層的高層建筑,送風系統及送風量應分段設計;剪刀樓梯間可合用一個風道但風量按兩個樓梯間計算且送風口需分別設置;封閉避難層機械加壓送風量則依據其凈面積每平方米不少于30m3/h來計算。此外,還明確了機械加壓送風機全壓除計算最不利管道壓頭外尚應有余壓,具體數值為防煙樓梯間40Pa至50Pa、前室等25Pa至30Pa。加壓送風口設置頻率,樓梯間宜每隔二至三層設一個,前室則每層設一個。機械加壓送風機類型及其位置選擇要考慮供電條件、風量分配均衡等因素。針對機械加壓送風的防煙樓梯間和合用前室,建議分別獨立設置送風系統,共用時需在通向合用前室支風管上設壓差自動調節裝置。最后,指出一類高層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32m的二類高層建筑中,特定部位如無直接自然通風長度超20m內走道、面積超100m2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多的地上無窗房間、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或凈空高度超12m中庭以及總面積超200m2單個房間面積超50m2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多地下室等,應設置機械排煙設施。
《消防培訓資料之防排煙規范》適用于從事建筑設計、施工管理、消防工程安裝調試以及維護保養的專業人員,特別是一線技術人員。這些人員需要了解和掌握防排煙系統的相關規范,以確保建筑物內部防煙排煙設施能夠有效運作,在火災發生時保障人員安全疏散和降低火災損失。此規范同樣適用于建筑項目審核人員,他們需依據此規范對建筑項目中的防排煙系統進行合規性檢查,從而提高建筑物整體消防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