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物體打擊事故》講解了2005年9月6日發生于新疆巴音郭楞州輪臺縣輪南鎮塔里木油田LN631井的一起嚴重生產安全事故。該事故造成一名員工死亡,直接經濟損失達71000元。事故發生在60158鉆井隊進行二級固井前的準備工作中,當時為了利用候凝時間提前拆除封井器連接螺絲并進行甩鉆具作業。在使用氣動絞車提升加重鉆桿立柱的過程中,由于鋼絲繩纏繞松亂導致瞬間過載,最終拉斷固定天滑輪的鋼絲繩,滑輪落下砸中副司鉆背部致其死亡。調查發現,這是一起典型的違章指揮、冒險蠻干引發的事故,主要體現在:一是違反石油鉆井作業操作規范與管理甩鉆具工作程序,采用氣動絞車代替游車提鉆桿立柱;二是設備存在缺陷,氣動絞車天滑輪用鋼絲繩固定不如銷子固定牢靠;三是當班人員未能拒絕違章指揮,在明知不安全的情況下仍繼續操作。這些因素共同作用,最終釀成了悲劇。
《9·6物體打擊事故》適用于所有從事石油鉆井及相關勘探開發服務的企業和單位,特別是那些在復雜地質條件下作業的鉆井隊伍。它為相關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提供了深刻的教訓和警示,提醒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杜絕違章指揮,確保設備完好可靠,同時強化員工的安全意識培訓,使每位員工都能認識到拒絕違章指揮的重要性,保障作業現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