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物體打擊事故》講解了2005年11月10日某石油管理局鉆探集團鉆井二公司鉆井工程分公司1202鉆井隊在采油一廠中911-斜315井施工時發生的嚴重物體打擊事故。該事故發生在拆卸封井器并將其撤離井口的過程中,因軌道接頭處不平導致滑車震動、封井器傾倒,最終砸中外鉗工李某頭部,造成其死亡。報告詳細分析了事故發生的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并深入探討了管理層面存在的問題。直接原因是軌道接頭高度差引發的滑車震動致使封井器偏斜傾倒;間接原因涉及軌道安裝不規范、封井器未固定等;管理原因則涵蓋員工安全意識淡薄、新工人培訓不足、現場指揮人員風險識別不足及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等問題。最后,文件總結了事故教訓,強調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基層管理與基礎工作,提升員工素質,改進教育培訓方式,重視生產作業現場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
《11·10物體打擊事故》適用于從事鉆井施工的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特別是油田內部調整井、開發井、定向井、取芯井等鉆井施工任務的單位。這份報告為這些企業提供了一個深刻的安全警示案例,幫助他們認識到在鉆井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尤其是軌道鋪設、設備固定、人員培訓和現場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性。同時,它也為安全管理工作者提供了改進工作的方向,提醒他們應加強對新員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風險識別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確保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