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村煤礦“131”機械傷人事故》講解了2013年元月31日曹村礦采二隊在2-1203安裝工作面進行溜子試運行時發生的機械傷人事件,導致一名員工受傷。工傷人員為42歲的郭偉榮,時任安全副隊長,在事故發生后被送往醫院治療。事故發生在該工作面準備階段,設計為綜采工作面,包括多種機械設備的安裝和調試。當天班前會安排了對工作溜子的緊鏈調試等任務,然而由于工作溜子底鏈松動,運行期間刮板傾斜并頂住機尾架上的蓋板,造成固定螺栓切斷,蓋板彈出擊中郭偉榮。事故原因分析指出,直接原因是工作溜子底鏈松動,間接原因涉及零點班人員對接大鏈不認真、護罩不完善且安全防護設施不足、處置方法不當以及礦區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曹村煤礦“131”機械傷人事故》適用于煤礦行業,特別是從事井下作業、設備安裝與維護的工作人員及管理人員。這份材料對于理解煤礦作業中的安全隱患、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理機制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幫助相關從業人員提高安全意識,確保類似事故不再發生。同時,它也適用于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管的政府部門,為企業提供更嚴格的安全管理標準和監督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