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4起重傷害事故》講解了2000年8月24日上午9時左右,在某油田修井分公司發生的一起導致一人重傷的起重作業事故。事故發生時,劉某正在卸掉已停封車輛的電瓶,由于電瓶沒電,劉某找到地錨車司機韓某幫忙吊起小架子。三人使用一根19毫米的棕繩進行起吊操作,當小架子被吊起到30厘米左右時,劉某伸手去接趙某遞來的木方,此時棕繩突然斷裂,小架子下落將劉某右臂壓傷,最終診斷為右臂中關節以下粉碎開放性骨折。事故原因分析指出直接原因是選擇了承載力不足的棕繩作為吊具,間接原因是違規使用地錨車當吊車、繩索栓在棱角處易被切斷以及員工安全意識差等。管理原因方面,綜合隊的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制度和規程未嚴格執行,習慣性違章現象頻發,安全教育不足,職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824起重傷害事故》適用于石油開采及相關行業的起重作業人員及安全管理團隊。該案例警示所有涉及起重作業的企業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起重設備的操作規范,嚴禁超范圍使用非專業起重設備,確保所使用的吊具符合安全標準。同時,企業應加強對員工的安全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特別適用于那些安全管理較為薄弱,習慣性違章現象較多的企業,幫助他們認識到完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