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設施設備管理制度》講解了為確保教學設施設備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障教學活動順利進行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該制度明確了教學設施設備涵蓋多媒體計算機、投影儀等硬件及模擬器等輔助工具。針對采購環(huán)節(jié),描述了年初由教務部編制年度采購計劃并列入財務預算,對于不同金額的采購采取相應審批或招標形式。在登記方面,強調教務部負責建立文字和電子臺帳,同時財務部建立固定資產臺帳以確保資產透明。使用規(guī)則中要求使用前調試、專用且專人負責,并建立使用卡記錄使用情況。維修部分規(guī)定了年度維修計劃和專業(yè)人員定期維護,以及保修期內聯(lián)系廠家維修的要求。檢查機制包括每半年一次全面檢查和不定期自檢,保證賬物卡一致。更新流程需經審核批準,遵循國家規(guī)定周期。最后,對教練車及附屬設施設備的完好性提出要求,并規(guī)定損壞賠償責任,涉及直接責任人及其領導按比例賠償。
《教學設施設備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教育機構特別是駕駛培訓機構的教學管理部門。它不僅為學校的教務部提供了詳細的設施設備管理指南,也適用于具體的操作人員如教師和技術支持人員。該制度旨在通過規(guī)范設施設備的采購、登記、使用、維修、檢查、更新和賠償等流程,確保教學活動所需的硬件設施始終處于最佳狀態(tài),從而提高教學質量,保障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此外,它還特別適用于需要遵守交通部關于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的機構,確保其設施設備符合相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