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條最容易違章的行為》講解了各類作業性違章行為的具體表現和要求。文中列舉了從上崗未出示安全作業證、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上崗作業,到廠區內吸煙、酒后上崗等基礎違章行為。還詳細描述了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無證操作叉車鏟車等設備的情況。文件中也強調了在檢修設備時必須落實安全措施,在清洗置換不合格或與系統未斷開的情況下不得進行檢修作業,嚴禁在未泄壓情況下拆卸法蘭閥門,設備管線需完成置換吹掃才能繼續操作。對于停機檢修后的設備啟用前必須徹底檢查,檢維修作業應關閉電源水源及其他能源供應并釋放殘余能量,設置警戒區域及警示牌。禁止隨意穿越警戒區線,發現隱患應及時排除報告而非冒險作業,工作前需確保設備齊全良好,避免在有毒粉塵場所進餐飲水,動火作業須辦理相關證件。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登高作業、電氣操作、動土施工及吊裝作業均需嚴格遵守規定流程,各種作業票證簽字需完整準確,不得篡改。作業過程中使用防護裝置不全的設備、漏電保護器缺失的電動工具、起重作業下方停留等行為均被明令禁止。清理作業現場及時處理廢料垃圾,不得隨意挪用損壞安全設施標志。電器檢修需停電驗電接地掛牌操作,氣焊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間距不足或暴曬同樣屬于違規行為。監護人必須持證上崗落實安全措施,不得擅自離崗,作業前取樣分析并帶監護證,消防器材周圍不得堆放物品,不得跨越擦拭運轉設備,不得啟用查封報廢設備,高空作業禁擲物,不得攀登吊運物件或在吊物下行走逗留,工藝指標超標需及時調節,手持式設備使用也需遵循特定規程。
《177條最容易違章的行為》適用于所有涉及工業生產和危險作業的企業單位,特別是化工、機械制造、建筑施工等行業領域。這些行業中的員工,尤其是新入職員工、特種作業人員、設備操作員以及現場管理人員,應當仔細學習并嚴格遵守上述規定。該文檔有助于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規范作業行為,減少因違章操作引發的安全事故風險,保障企業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企業安全管理負責人可以依據此文檔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和考核標準,確保每一位員工都能明確了解違章行為的危害性和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