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人孔井火災事故》講解了某油田通信公司在地下管道電纜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起嚴重火災事故。2025年8月31日11時50分,線務總站的電纜二班機線電纜工在15號地下人孔井內作業時,因點燃香煙導致泄漏至井內的天然氣瞬間引燃,形成了巨大的火球,造成2名電纜工被燒傷,燒傷面積達30%,均為2度燒傷。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包括直接原因、間接原因和管理原因。直接原因是由于地下天然氣管道泄漏并達到一定濃度后遇明火引發火災;間接原因涉及作業人員未按規定進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及空氣置換,且現場環境不利于氣體擴散,加之防護用品穿戴不當;管理原因則體現在防范監護措施不力、風險識別不到位、缺乏必要的檢測設備、規章制度與操作規程缺失以及培訓教育不足。
《831人孔井火災事故》適用于所有從事地下管道電纜施工的企業和個人,特別是涉及到有限空間作業的單位。這些單位應從中吸取教訓,加強對作業環境的安全評估和檢測,確保作業前對井內有毒有害氣體進行全面檢查,并配備適當的通風設備。同時,企業必須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為員工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加強安全培訓和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以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