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處置方案》講解了我國所處的地理位置及其面臨的復雜構造和頻繁地震活動,強調大部分地區存在潛在地震危害。文中指出地震分為直接與間接危害,直接危害為人員傷亡和房屋倒塌,間接危害包括火災、水災等次生災害。該方案還提及了地震前可能出現的征兆,如井水變化、動物習性異常等地震來臨前的自然現象。同時,《地震處置方案》描述了應急自救領導小組的組織機構,涵蓋組長、副組長以及各功能小組(自救組、救護組、疏導組、保障組、善后組和調查組)的構成,并詳細列明了各崗位的具體職責。在應急處置部分,《地震處置方案》介紹了事故應急處置程序,包括臨震應急處置措施,如疏散場地規劃、通訊設備啟動、次生災害源監控、搶險隊伍集結等;破壞性地震應急處置步驟,例如報告震情、調集救援隊伍、排除險情、維護社會治安等;以及震后應急處置,如恢復正常工作秩序、編制恢復重建計劃、發布恢復生產的指令。
《地震處置方案》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以及其他可能存在類似地震風險的行業領域。尤其適合那些位于地震活躍區域的企業單位,這些單位需要建立健全地震應急預案,確保在地震發生時能夠迅速響應并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此外,本方案也適用于政府部門、社區組織等,幫助其提高地震應急處理能力,加強公眾教育,確保社會在地震災害面前保持穩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