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立井提升裝置事故現場處置方案》講解了副立井提升裝置在立井提升運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斷繩、物體或人員墜入井筒等事故類型,詳細描述了這些事故可能導致的嚴重后果,包括人員傷亡、設備損壞和生產中止。該方案詳細闡述了事故發生后的應急行動措施。當礦井監測系統檢測到災害事故時,事發現場人員或目擊者應立即向礦應急救援指揮部報警,并提供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影響范圍及程度等信息。指揮部值班人員接到報告后,需迅速做出反應,問清事故詳情并準確記錄,同時向當日值班長匯報情況。值班長根據匯報內容快速分析與判斷,下達初始命令,如緊急控制危險源或撤離受威脅區域人員。此外,區隊事故單位工作人員還需協助考勤組清點受災區域內的出入井人員數量,確保所有人員安全。總指揮接到事故報告后,將召集副總指揮及全體成員集中,根據應急級別發出相應指令。指揮部值班人員需按照總指揮命令通知相關單位,并做好通知記錄。若災害非常嚴重,本企業難以有效控制,總指揮將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縣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支援。最后,方案強調了處理事故時應注意的事項,如沉著應對、限制事故發展、保證正常設備運行以及保護人身和設備安全。
《副立井提升裝置事故現場處置方案》適用于煤礦行業,特別是那些擁有副立井提升裝置的企業。該方案為礦井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一線操作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幫助他們在面對立井提升裝置突發事故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采取應急措施。通過遵循此方案,相關人員可以更好地保障自身和同事的安全,減少事故對設備和生產的損害,確保礦井作業的安全性和連續性。此外,該方案也適用于參與礦井應急救援的外部機構和人員,使他們能夠了解礦井內部的應急響應流程,提高整體救援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