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機電總工安全工作細則》講解了項目機電總工在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與工作要求。該文件明確了機電總工對項目機電及物資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并且要對項目經理負責,同時作為項目設物管理系統的負責人,需要監督和檢查設物部長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行情況。在安全本職工作中,機電總工需審核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設備安裝方案等多項安全技術文件,確保其合理性和安全性,以及督促安全技術交底并監督實施;還需關注自購、租賃或分包方提供的設備機具狀況及其操作人員的管理,確保周轉性材料和安全防護用品的質量驗證到位,保障材料堆碼的安全性與消防管理得當,建立完善的設物安全交底計劃及相關臺賬。此外,對于現場違規違章行為具有提示制止的責任。在實施方面,機電總工應積極參與安全教育培訓,每日巡查設物系統安全狀況,每周檢查內業資料等,參加各項安全活動,落實隱患整改任務,填寫安全管理內容到施工日記中,參與應急預案編制演練,提供事故調查處理的技術支持。
《項目機電總工安全工作細則》適用于建筑施工行業的機電工程項目。具體而言,它為從事機電工程項目的總工程師提供了詳細的安全生產指導方針,幫助他們明確自身在項目安全管理中的角色定位和具體職責。這份文件不僅有助于提升機電總工在項目中的安全管理能力,還為整個項目團隊提供了遵循的安全管理框架,確保從施工準備到竣工驗收的各個環節都能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降低安全事故風險,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