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部安全環保部安全生產職責細則》講解了項目部安全環保部作為項目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的角色,明確其對整個項目安全生產負有綜合管理責任。該文件描述了安全環保部不僅需要協助安全總監運行安全保證體系,參與“施組”、專項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的編制論證,還需負責各類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此外,它詳細列舉了日常安全生產督查工作的內容,強調對于督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督促整改,并且制定了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和實施。文中還指出安全環保部需向作業人員告知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同時要監督配備和使用安全防護與勞動保護用品。為了確保現場的安全警示標志和消防設施的設置,安全環保部也承擔著相應的策劃和督促職責。在發生傷亡事故時,安全環保部應協助上級企業或地方政府進行調查處理,完成安全事故的統計報告。另外,組織如“安全生產月”等安全活動,落實創建“安全文明工地”的工作也是其重要任務之一。文中提到,安全環保部還要提出獎罰意見并監督執行,對明顯的違規違章行為進行提示制止。
《項目部安全環保部安全生產職責細則》適用于各類工程項目,特別是那些涉及到復雜施工環境和高風險作業的行業領域。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基礎設施建設、交通工程等行業。具體來說,適用于項目經理部、各工區安全環保部門以及與項目相關的所有職能部門和一線作業人員。通過遵循這些細則,可以確保項目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提高全體人員的安全意識,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