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礦山設備設施風險分級管控清單》講解了設備設施在礦山安全生產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和管控措施。對于鉆機設備,包括連接部件要牢靠緊固、防護罩外觀完好及液壓元件連接可靠等要求,并指出相應的管控層級為班組或區隊級別,同時明確了具體的責任單位、負責人以及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對穿孔組組長負責的項目有壓風管接頭無漏風、除塵設施運轉正常等情況;而空壓機方面,則涵蓋了油位充足、安全閥壓力表定期檢測等內容,同樣強調發現故障時必須及時維護修理,防止因不符合標準情況導致容器爆炸等嚴重事故。針對挖掘機油料正常和設備如照明系統喇叭等需定期檢查確保功能完好以避免車輛傷害,挖掘機儀表盤數據也要實時查看以防異常情況產生機械損害風險。礦用自卸車需要轉向靈活、制動裝置靈敏可靠等,并且對于此類車輛還需注意燈光明亮、轉向指示清晰以及輪胎狀況良好等多個因素,保證駕駛安全。
《3.5礦山設備設施風險分級管控清單》適用于礦山企業的各類機械設備操作及相關安全管理工作中,旨在通過制定詳細的檢查內容和明確的責任分配來減少設備安全隱患。此清單不僅覆蓋鉆機、空壓機、挖掘機、礦用自卸車等多種類型的機器,還規定了具體的工程技術、管理、培訓教育、個體防護及應急處置等方面的控制措施,確保不同層次(班組級或區隊級)工作人員能夠清楚知曉自身責任范圍內的風險識別與防范任務,有效提高礦山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