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機械一般安全技術交底》講解了施工機械操作過程中的基本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該文件指出嚴禁酒后操作、超勞作業或在患病和精神失常時駕駛操作機械,強調操作人員必須保持專注,不得擅自離崗,并需聽取施工技術人員的安全交底。作業前應詳細了解機械狀況,確保機械不帶病工作,同時要確認周圍環境安全無障礙物,并發出信號后再開始作業。文件還規定夜間作業時機械與場地須具備足夠照明及警示標志,禁止機械作業時人員上下駕駛室或搭乘駕駛室外位置,要求危險地段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并有專人指揮,且指揮人員需站在安全地帶,以便操作人員看清手勢。此外,機械的喇叭、雨刮器等警報裝置必須正常工作才能進行操作。遇到土體不穩定、氣候突變、爆破信號、交通堵塞等情況應立即停工。下坡行駛時禁止空檔滑行和陡坡換檔掉頭,彎道或斜坡行駛時應降低速度,轉彎不宜過猛。添加燃油潤滑油時嚴禁煙火,駕駛員需熟悉滅火設備使用方法。停放或檢修機械時不可停于坡道上,如必要則要采取制動措施并墊上三角木。機械操作不可交給無證或不熟悉機械性能的人員,施工車輛還需遵守城市和公路交通規則。
《施工機械一般安全技術交底》適用于各類施工機械的操作人員、施工現場的技術人員以及負責現場安全管理的相關人員。它涵蓋了建筑工地、道路施工、橋梁建設等多個施工領域中涉及機械操作的場合,旨在確保施工機械的安全運行,保障操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無論是大型工程機械還是小型施工車輛,在操作過程中都應當嚴格遵循這些安全技術交底的要求,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整個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