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區交通安全制度》講解了礦區交通管理的基本原則和具體要求。該制度指出,礦區交通安全管理是礦山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維護礦區交通秩序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所有在礦區內的車輛、司機及隨行人員和行人都必須遵守國家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以及本礦的交通管理制度。在道路管理方面,文件明確規定了從周莊通往尖崖溝礦區的所有公路、人行道(含輕軌巷道)均為重要交通要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侵占、堵塞或破壞這些路段。礦區需定期對交通道路進行維修養護,確保路面不因生產活動而受損,并規定改道或加寬工程須經礦部測繪批準。同時,在礦區公路沿線禁止從事可能影響道路安全的行為如放炮、采礦等。此外,礦區道路應保持堅固、寬敞且利于排水的狀態,設置清晰的交通標識,嚴禁任何人妨礙道路通行或設置路障。對于行人安全,《礦區交通安全制度》強調了上下班職工排隊行走的要求,非上下班時間行人靠右側行走,提醒行人在車流量大的路段需高度警惕,提前避讓車輛,避免分散注意力,禁止在危險區域停留,嚴禁兒童在車行道路上玩耍或橫穿,杜絕行人追逐、堵截和爬乘車輛以及與車輛搶行。
《礦區交通安全制度》適用于各類礦山企業,尤其是那些擁有復雜內部交通網絡的礦區。它不僅為礦區內的工作人員提供了行為準則,還適用于進入礦區的所有外來車輛及其駕駛者和隨行人員。此制度特別關注到礦區特有的工作環境和潛在風險,通過詳細規定來指導各方如何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不影響礦區正常的生產和運輸秩序,從而有效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提高整體作業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