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危險品的運輸及管理》講解了企業在處理化學危險物品運輸和裝卸過程中必須遵循的各項規定。文中提到,企業在因生產需要運輸或裝卸化學危險物品時,必須遵守鐵道部、交通部和民航總局關于鐵路、公路、水路和空運化學危險物品的相關規定。裝運易燃易爆、有毒化學危險物品的車輛通過市區和城鎮時,事前要向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準運證,申請行車路線和時間,并且在運輸途中不得隨意停車。對于試劑或科研用少量急需的化學危險物品,可按照鐵路和交通部門的規定進行運輸。此外,在運輸裝卸化學危險物品時,除了執行鐵路、交通部門的規定外,裝載化學危險物品的車船必須是專用車船或經批準使用符合安全規定的運載工具,禁止沒有安全設施或不符合要求的車船裝運化學危險物品,遇水易燃的化學危險物品及有毒化學危險物品不能用小型機帆船和小木船承運。同時,根據工作需求配備足夠的押運人員,押運工作必須由經過省級化工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并領取押運證的人擔任。銷售部門對來廠拉運危險貨物的客戶要檢查采購證、準運證、押運人員的押運證以及槽(罐)車準用證,并對外觀檢查運輸工具是否合乎安全要求。最后,企業要對化學危險物品的廠內運輸加強安全管理和檢查以防止事故的發生。
《企業危險品的運輸及管理》適用于涉及化學危險物品運輸和裝卸的企業和事業單位。這些單位在進行化學危險物品運輸時,無論是通過鐵路、公路、水路還是空運,都需要嚴格遵守相關規定。這包括確保運輸工具的安全性,如專用車船或經過批準的安全運載工具,并且在運輸前辦理必要的準運手續,如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準運證等。該文檔也適用于那些需要少量急需化學危險物品用于試劑或科研的機構,它們可以依據鐵路和交通部門的規定進行運輸。同時,銷售化學危險物品的企業也需要遵循此文檔中的規定,以確保發貨的安全性。總之,所有涉及化學危險物品運輸和裝卸的企業和個人都應參考本文件內容,以確保操作的安全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