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管理要點》講解了為保障危險化學品在生產、使用、儲存、運輸中的安全而制定的具體措施。該文件明確了危險化學品的定義,即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造成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并列出了公司危險化學品目錄作為附件一。文中詳細描述了各部門的安全職責:安全環保處負責安全管理指導、事故調查處理、人員培訓及證照辦理;保衛處承擔消防安全管理、入廠檢查和運輸路線確定等任務;銷售處與供應處分別負責客戶和供應商資質審核以及簽訂安全協議;生產處則組織協調生產過程并指揮應急響應;設備處需確保安全設施維護標準和檢測校驗。對于具體的安全管理方面,《危險化學品管理要點》還強調了作業場所應懸掛警示標志、配備消防器材、限制非生產人員進入、嚴格執行動火作業審批制度,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專項管理,確保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且穿戴適當防護用品,定期檢查管道和安全設施。
《危險化學品管理要點》適用于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和處置的所有企業單位,尤其是化工行業內的公司。它不僅為這些企業的日常運營提供了必要的安全管理框架,也為企業內部不同部門如安全環保處、保衛處、銷售處、供應處、生產處和設備處等明確了各自的安全職責,確保每個環節都有章可循,有據可依。此外,此文件同樣適用于政府監管部門,作為監督企業合規性的依據,同時也可以作為員工培訓資料,幫助新入職或轉崗員工快速了解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