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感器調校期間的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煤礦井下安全監控設備的定期調校和測試要求,依據煤礦安全規程第492條制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文件強調了監控調校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在入井前攜帶齊全且完好的調校所需配件,如標氣、減壓閥、氣體流量計等。到達工作地點后,應先檢查頂幫支護情況,確保無安全隱患。調校前需與監控中心溝通,確認傳感器運行狀態并報備。文件詳細描述了甲烷傳感器和其他載體催化元件檢測設備每15天至少一次的調校流程,包括使用校準氣樣調整零點和精度,觀察響應時間和報警情況,確保斷電功能可靠。新傳感器或大修后的傳感器需提前通電穩定后再下井使用。此外,強調操作過程中防止一氧化碳泄漏造成中毒,以及登高作業時的安全防護措施。所有調校工作需嚴格按照AQ1029-2019標準執行,調校完畢后需清潔傳感器表面并記錄相關數據。
《傳感器調校期間的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安全監控設備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特別是從事井下甲烷傳感器及其他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檢測設備調校工作的專業人員。該文件為這些人員提供了詳細的調校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項,確保調校工作符合國家規定和行業標準,保障煤礦井下作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時,文件也為監控中心值班人員提供了指導,以便實時監測調校過程中的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保障人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