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氧乙烷罐要求》講解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環氧乙烷儲運安全的具體規范。環氧乙烷由于其易燃、易爆和易聚合反應特性,儲存運輸存在嚴格要求。文件明確了環氧乙烷汽車罐車及固定式儲罐的設計參數。對于汽車罐車,規定物性數據依據GB13098-91標準,設計溫度范圍為-10至20攝氏度,充裝系數不超過0.79公斤/升,設計壓力0.8Mpa,并需校核罐體剛度。外保冷材料應選擇發泡玻璃,罐體材料優先采用不銹鋼或不銹鋼復合板。裝卸方式為上裝上卸,物料裝卸管道使用不銹鋼金屬波紋軟管。此外,罐車必須配置高純氮氣瓶和接口,氮氣純度不低于99.9%,密封墊片采用聚四氟乙烯材料并配備阻火器裝置。固定式儲罐操作溫度同樣為-10至20攝氏度,設計壓力根據氮封系統確定,需設置水冷卻噴淋裝置,其他要求與汽車罐車部分條款一致。盛裝環氧乙烷的汽車罐車還需遵守液化氣體汽車罐車安全監察規程及相關國家標準,嚴禁用其它介質罐車改裝充裝環氧乙烷。制造環氧乙烷汽車罐車的企業須按罐車規程報批。
《環氧乙烷罐要求》適用于從事環氧乙烷儲存和運輸業務的企業和單位,包括但不限于化工企業、物流運輸公司等。該文件特別針對涉及環氧乙烷儲運設備設計、制造、使用的相關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以及負責安全生產監管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作人員。它提供了具體的技術參數和安全措施,確保在處理這種危險化學品時能夠有效預防事故隱患,保障人員和財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