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實施日期2020-07-01.docx
-
資源ID:244631
資源大小:18.16KB
全文頁數:12頁
- 資源格式: DOCX
下載積分:8.98金幣
免費下載
微信登錄下載
快捷下載

賬號登錄下載
三方登錄下載: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載后,可能會被瀏覽器默認打開,此種情況可以點擊瀏覽器菜單,保存網頁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載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載,請使用電腦自帶的IE瀏覽器,或者360瀏覽器、谷歌瀏覽器下載即可。
4、本站資源下載后的文檔和圖紙-無水印,預覽文檔經過壓縮,下載后原文更清晰。
5、試題試卷類文檔,如果標題沒有明確說明有答案則都視為沒有答案,請知曉。
|
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實施日期2020-07-01.docx
《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講解了自2020年7月1日起,為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與火災事故,保護公民人身及財產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規定。該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登記、通行、停放及其相關管理活動。各級政府需領導并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督促相關部門履行職責,確保電動自行車的安全通行、規范停放和安全充電等措施的落實。條例明確了各部門職責,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登記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監督產品生產和銷售,并管理強制性產品認證;其他相關部門根據自身職責范圍進行監督管理。同時,強調行業協會應建立行業規范,引導企業合法經營。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宣傳電動自行車相關法律法規,增強公眾安全意識。政府鼓勵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和駕駛人員人身意外傷害險,特別是快遞、外賣等行業企業需加強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償付能力。生產者必須確保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并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銷售者應在顯著位置公示車輛信息,不得銷售未經認證的車輛,并承擔退貨或換貨責任。電子商務平臺需核驗銷售者的相關信息。電動自行車須經登記取得行駛證和號牌后才能上路行駛,且禁止偽造、變造或買賣行駛證、號牌。車主應在購車后十五日內申請登記,提交必要證明文件,符合條件的當場免費辦理,否則不予登記并告知原因。辦理登記時,管理部門會對駕駛人進行法律和安全常識教育。
《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適用于浙江省內所有涉及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購買、使用的個人和單位,包括但不限于生產企業、銷售商、電商平臺、消費者以及快遞、外賣等服務企業和互聯網電動自行車租賃企業。此外,各級政府部門、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也需依據此條例開展相應管理工作,共同保障電動自行車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媒體機構還需承擔起對社會公眾進行電動自行車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公益宣傳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