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公路與天然氣管道交叉的要求》講解了在管道保護工作中,當管道干線兩側新建鐵路、公路時,應遵循的安全措施和處理原則。本節內容涵蓋了交通部門在新建工程設施時,為確保管道安全而需采取的多種具體措施。文中提到新建鐵路、公路距管道的垂直距離不應小于10m,同時禁止在距火車站100m范圍內進行交叉建設。針對兩股及單股鐵路與管道交叉的情況,規定管道采用套管保護方式穿越,套管頂距軌底不小于1.5m,并且套管應伸出路基坡角2m。對于兩股以上的鐵路,管道則應采用涵洞穿越方式,涵洞尺寸需滿足小型搶修機具進入和日常維護檢修的需求。電氣化鐵路與管道平行或交叉時,要求對管道采取加強級防腐絕緣和屏蔽措施,并對鐵路路軌與大地間采取絕緣措施。此外,在鐵路、公路與管道交叉處,施工單位需要采取加強防護措施,不允許直接壓在管道上,而是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套管或管涵等方式進行交叉。公路與管道交叉角度不應小于45度,且長度盡量縮短。對于河流上下游的新建橋梁,也規定了與不同規模橋梁的安全距離,并建議新建橋梁位于管道下游一側。
《鐵路、公路與天然氣管道交叉的要求》適用于從事鐵路、公路以及天然氣管道工程建設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管理人員,同時也適用于上述工程設施運營期間的相關維護人員。此文件旨在指導這些領域的工作人員在面對鐵路、公路與天然氣管道交叉情況時,如何依據相關規定和安全標準,合理規劃施工方案,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以確保各類工程設施的安全運行,避免因交叉施工引發的安全隱患,保障公共安全和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