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招標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工作的通知文件》講解了廣東省為落實國家相關政策,深入推進招標投標全流程電子化改革的具體措施。該通知旨在通過完善電子招標投標制度體系,提高招標投標效率和透明度,節約資源和交易成本,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通知中詳細規劃了五項工作要求:一是制定電子招標投標交易規則,明確電子系統功能及各環節標準;二是編制公告和公示信息范本,統一全省信息發布格式;三是出臺遠程異地評標辦法,實現公共資源跨地區共享;四是規范電子檔案管理,確保電子文件的真實性和安全性;五是修訂公共資源交易場所設施和服務標準,以適應電子化進程需求。此外,通知還強調建立招標計劃提前發布制度,并推動全流程電子化的深入實施,包括在線處理從招標公告到合同簽訂等所有業務環節。
《推進招標投標全流程電子化工作的通知文件》適用于廣東省內各級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港口、軌道交通)、水利(水務)、農業農村、政務服務數據管理、能源主管部門以及省及各地級以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相關機構。這些部門需要按照通知要求,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推進電子招標投標制度的建設和完善,確保各項改革措施得以有效落實。同時,此文件也適用于參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企業和個人,他們可以通過遵循新的電子化流程,享受更加高效透明的招投標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