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講解了為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加強建筑工人管理,維護建筑工人和建筑企業合法權益而制定的詳細規定。該辦法描述了建筑工人實名制的概念,即對建筑企業所招用建筑工人的從業、培訓、技能和權益保障等以真實身份信息認證方式進行綜合管理。適用范圍明確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并指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制定全國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規定并指導監督各地實施。省級以下相關部門負責本區域內的具體管理工作,包括制度建立與平臺建設。建設單位需與建筑企業約定相關內容,確保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建筑企業承擔施工現場實名制管理職責,總承包企業負總責,分包企業直接負責。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均需納入實名制管理,建筑工人應配合工作,簽訂合同并接受安全培訓。信息內容涵蓋基本信息、從業信息和誠信信息,要求準確記錄并及時上傳至相關部門。硬件設施方面,提倡使用生物識別技術進行考勤管理,保存電子檔案不少于2年。工資支付須通過專用賬戶按月足額發放,并設置維權告示牌。同時強調了數據信息安全及真實性、完整性的保障措施,以及相關部門間的數據共享機制。
《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適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具體來說,它適用于參與這些工程項目的建設單位、總承包企業(如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以及依法與建設單位直接簽訂合同的專業承包企業)、分包企業及其招用的所有建筑工人。此外,還包括進入施工現場的項目管理人員,如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勞務負責人等。該辦法不僅為建筑業農民工提供了實名制管理制度框架,還明確了各相關方的責任和義務,旨在維護建筑工人權益,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