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制定客運車輛管理制度的通知》講解了客運車輛管理的相關規范及要求。通知明確了公司在營運客車技術檔案和登記臺賬建立的具體措施,涵蓋了車輛基本情況記錄、主要部件更換情況及各類維護保養信息,強調了對車輛的及時準確記錄。通知描述了車輛證件的要求,《道路運輸證》《機動車行駛證》《道路客運班線經營許可證明》及相關標志牌需按規定位置放置;車輛要進行定期的二級維護,并到國家認證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確保車輛技術良好。同時指出每日應對客運車輛進行安全檢查,確保駕駛人員能夠發現和處理安全隱患,并且根據規定為所有車輛配備必需的安全設備,如安全錘、三角木等。對于車輛使用壽命接近強制報廢年限的車,公司需要嚴格控制臨近報廢期的技術維護,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文件特別強調GPS車載終端安裝和動態監控的重要性,以實時監督車輛行為,處理各種違法情況。此外還提到了嚴格執行統一停車制度以及必須辦理的車輛保險種類。
《關于制定客運車輛管理制度的通知》適用于客運企業的日常車輛管理工作,尤其適合那些需要按照國家相關法規運營的客運服務提供者。具體來說,這份通知為道路客運企業管理人員在管理營運客車時提供了詳細的執行標準,確保客車技術狀態合格并配備齊全的安全設施。此通知內容也適用于負責安全管理的從業人員,幫助其掌握并貫徹實施有關安全管理的具體操作流程,保障旅客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車輛運行合法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