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制定安全隱患治理方案的通知》講解了為保障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順利展開的詳細要求和部署。此通知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及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提出了具體的目標與任務,主要包括對所排查出的安全隱患以及上級下達整改通知的專項治理。針對治理工作,文件指明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組長作為第一負責人,通過簽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書確保逐級分解、落實目標并明確責任人。經費來源于安全費用列支,并成立了由組長和其他成員構成的治理機構負責具體的協調和跟蹤管理隱患排查進展。此外,在時限和要求方面強調了對于可立即整改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并制定了對難以立刻解決隱患的時間表與措施。文件指出需切實強化整改措施,并通過健全和落實責任制度推動工作不留死角;動員全員參與且實施獎勵機制;還建立了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以形成全過程管理和監督體系。
《關于制定安全隱患治理方案的通知》適用于各類型企業,特別是面臨安全隱患問題亟待解決的企業機構,如生產制造類企業或存在較高危險系數行業的運營方,像礦業公司或運輸行業單位等均可從中獲取規范化的指導建議用于提升內部安全管理。本通知旨在幫助這些機構更好地遵循安全生產法規,通過系統的治理方案避免事故的發生,同時也提供了一系列可操作性強的工作步驟來確保每個員工都能在各自崗位上履行好安全管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