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易制爆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講解了為了加強易制毒、易制爆化學品管理,規范公司內相關化學品在采購、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環節的管理行為,根據國家相關條例和法律法規制定此制度。該制度明確了各部門職責與分工,安環部負責編制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管理各環節的安全;供、銷部負責準購證申辦及采購運輸安全管理;財務部負責儲存中的安全管理;生產部及車間負責裝卸、使用、廢棄過程的安全管理。管理內容與要求方面,在生產需要使用此類化學品時,必須經過審批,向公安部門申辦準購證后采購,并嚴格遵守購用證明的數量限制,不得代購買。入庫時要履行手續,數量核對無誤且相關人員簽字確認。運輸過程中,需委托符合規定的運輸單位,由公司人員押運,裝卸人員應佩戴防護用品輕裝輕卸。貯存保管上,管理人員需經培訓考核,化學品存放于專用倉庫并設專人管理,倉庫需符合安全防火規定。生產車間領料時需開具領用單,操作人員須穿戴防護用品并確保容器檢查合格,使用量僅限當天或當班所需,剩余立即退庫。每月底進行盤庫確保賬物相符。廢棄處理需制訂安全保障措施并按規定排放廢物,拆除設備前必須清洗干凈才能報廢。附有相關文件清單,對于違反制度者將處以罰款。
《易制毒易制爆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適用于涉及易制毒、易制爆化學品采購、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環節的企業單位。尤其針對那些從事化工生產、實驗室研究以及任何可能接觸到此類危險化學品的企業。這些企業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內部管理體系,明確各個部門和個人的責任,確保所有操作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保障員工健康和環境安全,防止易制毒、易制爆化學品流入非法渠道,減少安全隱患,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