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易制爆、劇毒化學品清單》講解了各類化學品的詳細分類及其管制信息。易制毒化學品清單分為三類,第一類包含11種物質,如苯基2丙酮、胡椒醛等,其中帶有*標記的為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包括原料藥及其單方制劑;第二類涵蓋5種物質,如苯乙酸、乙醚等;第三類則列出6種常見化學品,如甲苯、硫酸等。這些物質可能存在的鹽類也被納入管制范圍。易制爆化學品清單列舉了多個類別下的具體品名及對應的CAS號,并標注其主要燃爆危險性分類。例如酸類中的硝酸和發煙硝酸被列為氧化性液體;硝酸鹽類如硝酸鈉、硝酸鉀等為氧化性固體;氯酸鹽類中氯酸鈉、氯酸鉀等具有較高氧化性;高氯酸鹽類如高氯酸鋰、高氯酸銨等部分物質屬于爆炸物或不穩定爆炸物;重鉻酸鹽類如重鉻酸鋰、重鉻酸鈉等為氧化性固體;過氧化物和超氧化物類如過氧化氫溶液、過氧化鋰等根據含量不同被劃分為不同危險等級;易燃物還原劑類如鋰、鈉、鉀等遇水會釋放易燃氣體,鎂、鋁粉等也具有相應危險特性。
《易制毒、易制爆、劇毒化學品清單》適用于化工生產、科研實驗、醫療制藥等多個行業領域。對于涉及化學品采購、儲存、運輸和使用的單位和個人而言,該清單提供了明確的指導,確保相關操作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保障人員安全和環境穩定。尤其在化學實驗室安全管理、醫藥研發企業以及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中,工作人員需要依據此清單嚴格管理化學品,防止非法制造毒品或爆炸物的行為發生,同時也為公安、安監等部門提供監管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