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十大常見認識誤區》講解了特種設備使用中常見的十種誤解及其正確解讀。文章指出,電動叉車無論動力類型,只要符合特種設備定義均需上牌登記;所有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不論設備數量都應配備安全管理員;1立方以下的空氣儲罐是否為簡單壓力容器需依據銘牌或參數判斷;檢驗合格電梯仍可能發生故障,關鍵在于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汽車吊與輪胎起重機不同,前者不屬于特種設備范疇;家庭用液化石油氣瓶的使用者并非特種設備法規中的氣瓶使用單位;液壓升降平臺不應作為“貨梯”使用,否則可能構成非法制造、安裝和使用;行車操作雖取消部分證書要求,但司操行車等仍需持證上崗,并且企業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培訓教育;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不可委托給第三方,維保單位僅負責設備維護而非安全管理。
《特種設備十大常見認識誤區》適用于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相關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以及安全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該文檔有助于這些人員準確理解特種設備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避免因誤解而產生的違法違規行為,確保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對于企業而言,可以幫助其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責任,加強員工培訓,提高風險防控能力,保障生產安全。對于監管機構來說,則能提供明確的執法依據,指導其依法行政,維護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