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種安全距離、98項不安全行為》講解了各類場所和設備所需的安全距離及相應規范,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文件詳細描述了倉庫、疏散指示標志、商業企業疏散安全距離、液化石油氣鋼瓶、甲類倉庫、消防器材以及高處作業等多個方面的具體要求。例如,在倉庫中,堆垛面積不應超過150平方米,主通道寬度應不少于2米,物品與照明燈之間的距離需保持在0.5米以上等。疏散指示標志則應在特定高度設置,并且間距不超過20米。對于商業企業的疏散門,其凈寬度不得低于0.9米,而主要疏散走道的凈寬度則應達到3米。液化石油氣鋼瓶與燃具之間需保持至少0.5米的距離,軟管長度不得超過2米且不能有接口。甲類倉庫與其他建筑、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鐵路、道路等防火間距也有明確規定。滅火器的擺放位置也受到嚴格限制,頂部離地高度不得超過1.5米,底部不低于0.08米。此外,工廠車間內的機床布置也必須遵循一定規則,如機床與劃線平板間最小距離為1300毫米,車間橫向主要通道寬度不應小于2000毫米。
《36種安全距離、98項不安全行為》適用于各類涉及倉儲、公共設施、工業生產的企業和單位。這包括但不限于倉庫管理人員、消防管理人員、建筑設計人員、物業管理公司、制造業生產車間員工及其主管、燃氣使用場所的相關工作人員等。該文檔不僅為上述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還為他們制定應急預案、進行安全培訓提供了依據。通過遵循這些規定,可以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們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