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8417-2003燈光信號顏色》講解了燈光信號顏色的標準化規定,參照采用國際照明委員會CIE DS 004.4/E-1998標準,并對GB/T 8417-1987進行了修訂。該標準詳細描述了燈光信號顏色的色品范圍要求,涵蓋了紅、黃、綠、藍、白等顏色,取消了藍紫色。新增內容包括前言、CIE前言、引言及規范性引用文件和術語定義。本標準特別強調了閃光信號的允許顏色選擇以及儀表盤上的信號燈、警示燈和監視器的顏色使用。同時,本標準還詳細說明了測試方法,確保這些燈光信號能夠在不同應用場景中被準確辨認。該標準適用于海洋、內河航運、道路、航空和鐵路運輸系統中的信號燈,也適用于工業控制監測儀表盤上的信號燈及監視器。此外,它不適用于汽車的前照燈和霧燈,也不適用于低色溫的海上信號燈光源。
《GB8417-2003燈光信號顏色》適用于多個行業領域,特別是涉及交通信號系統的部門,如海洋、內河航運、道路、航空和鐵路運輸系統。具體來說,它指導輪船、汽車、飛機和火車上使用的信號燈設計與應用,確保這些燈光信號能夠在復雜環境中被快速準確地識別。此外,該標準也適用于工業控制監測儀表盤上的信號燈及監視器,以提高操作安全性和效率。通過統一燈光信號顏色的標準,不同領域的用戶可以依據此標準進行設備選型、安裝和維護,從而提升整體交通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