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林綠化及景觀工程施工合同》講解了發包方(甲方)與承包方(乙方)就園林綠化景觀工程的施工簽訂的一系列合同條款。該合同詳細列出了合同文件的組成及其解釋順序,確保在出現不一致時有明確的優先級。工程概況部分明確了工程名稱、地點和內容,涵蓋了地塊園林綠化及景觀工程的具體細節。承包范圍規定了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圖紙及預算書進行施工,包括綠化、鋪裝、亭子等項目,并對設計變更導致的工程量變化進行了說明。承包方式上,乙方負責設計、深化設計,并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工程,同時承擔苗木成活、通過驗收及保修責任。合同工期條款設定了總工期及開工、竣工日期的計算方法,明確了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處理方式。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多項驗收標準,并由甲方工程師出具合格報告。合同價款方面采用綜合單價固定結算,涵蓋設計費、材料費等所有費用,且綜合單價固定不變,除非設計變更增加造價超過中標價3%。
《園林綠化及景觀工程施工合同》適用于園林綠化及景觀工程領域,主要面向發包方和承包方。此合同為雙方提供了詳細的條款,保障了從設計到施工再到驗收的全流程操作規范。對于希望參與此類工程的企業和個人來說,了解合同中的具體要求有助于更好地準備投標文件、規劃施工流程并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預期標準。合同中規定的各項條款不僅適用于新建工程項目,也適用于已有項目的改造和維護工作,尤其適合需要高質量綠化和景觀設計的城市建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