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石油公司井噴事故》描述了發生在我國南方某市的2號預探井井噴事件,該井深550米,在二開鉆進至一定深度后起鉆取芯再下鉆時出現操作失誤。回壓閥沒有按規定位置裝配到鉆具中成為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12月1日再次下鉆到底循環后開始起鉆,在起出第4柱時發生鉆井液涌出最終引發井噴事故。從原因分析看,未按照設計標準組合和使用設備、現場監管力度不夠、人員經驗和工作流程中的疏漏等因素疊加導致井控措施失效。事故發生持續了4個小時并伴隨大風天氣影響擴散范圍較大,所幸啟動應急預案及時疏散居民并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害如火災等二次事故的發生。此報告總結教訓,并指出改進點,包括但不限于確保內防噴工具的全面配套使用、增加控制裝置以迅速處理緊急狀況、改善灌漿方式以及提高對規定執行的重視程度。
《南方石油公司井噴事故》適用于石油勘探開發領域的各類工程實施單位及監督部門。該報告旨在讓各鉆探隊伍及相關監督管理方理解違規操作的危害及其潛在風險,并明確強調應嚴格執行鉆井過程中的各項規范要求。適用于參與井下作業設計制定人員以及具體施工現場的操作員,為他們在面對類似地層特性情況時提供正確防范措施指導。通過本案例的學習有助于提升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與技能水平,確保以后在遇到相似地質條件或技術挑戰的情況下能夠采取更科學嚴謹的方式預防類似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