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災事故應急處置措施》講解了礦井遭遇水災時各個關鍵部門和人員需要采取的具體應急行動。文章闡述了當發生水災后,生產指揮中心負責了解事故位置、波及范圍與傷亡狀況,并迅速下達撤人指令,聯絡救護隊與醫療單位,同步通知各級管理人員到場。文中強調監測監控部門應實時分析監測數據以評估災情變化,并將結果即時反饋給指揮部。應急救援指揮部據此制定和調整救援方案。文件描述了救護隊伍攜帶設備入井展開救援工作,包括搜尋救助遇險者及實施排水作業。為確保作業安全,在救災現場設置專人負責觀察周圍環境變化并及時處理突發情況。此外,《水災事故應急處置措施》還提到對受傷人員根據傷勢判斷進行急救,并按照特定原則開展救援。在完成所有救援活動后,需檢查受損設備,確保后續生產的正常恢復。
《水災事故應急處置措施》適用于煤礦等可能發生水災事故的地下礦山行業。具體來講,本指南主要服務于礦區生產指揮中心工作人員、監測監控部門技術人員、礦井救護隊隊員以及礦區內的其他相關部門和崗位員工。這些人員在日常工作中應當熟悉掌握指南中的每一個步驟與要點,以便在突發事件中可以快速準確地響應災害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降低損失和保障職工的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