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安全用電管理制度》講解了電力行業尤其是煤礦和電力企業在臨時安全用電管理方面的重要制度和規定,包括必須嚴格執行的安全規程和技術操作規程等22篇相關內容。文中指出,在電氣作業時要嚴格執行多項規程,確保兩人及以上人員進行現場操作,遵守定期的外線電工供電線路及電纜巡查,保證每年春秋兩次清障檢查,并及時處理影響供電的問題;要求嚴格操作流程,禁止酒后上崗、保持工作注意力高度集中且記錄詳盡透明。文檔也特別強調了“兩票三制”對安全生產的意義。“兩票”即工作票和操作票,“三制”為交接班制、巡回檢查制以及設備定期輪換與試驗制。它提出需要加強運行環節監管,比如倒閘操作期間必須有雙人配合并進行復誦以確保每一步驟精確落實,此外還要堅持不懈地反習慣性違章、強化員工技能培訓與教育,將所有違規行為視為潛在危險點,以杜絕任何無意識或由于外界因素影響引發的操作失誤,保障企業安全記錄良好發展。從數據上引用1997年的77次電氣誤操作事故發生統計作為案例支撐來論述嚴格執行上述各項規定的必要性。
《臨時安全用電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礦業開采企業,特別是煤礦企業中涉及使用電力設施的相關工種人員。同時適合于所有的電力生產企業,特別是擁有眾多變電站的企業中參與電力生產和維護的工人、技術人員、工程師、班組領導乃至管理層。該類制度能幫助以上企業和相關從業者提高安全生產水平,減少因為電氣問題導致的傷害與災害,對于其他工業部門凡是有涉及到臨時安全用電工作的場所亦有一定的參考價值,旨在確保這些環境中臨時用電操作規范有序,從而保障操作人員生命財產的安全,以及生產環境穩定可靠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