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模版》講解了電氣工作人員的作業規范和基本條件,明確了應嚴格遵守電子工業部1987年、水利電力部1978年以及能源部1991年的相關安全和技術規程,并要依據公司的電氣設備拆修標準工藝執行任務。該文還強調電氣作業人員須年滿十八歲,具備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與電工證且無影響工作健康的疾病,有安全生產的專業技術和實踐經驗。對于日常操作,《制度模版》要求工作人員隨時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并在進行設備安裝修理拆除時持證按章辦事。文中指出不得私自改裝或安裝電氣設備,單位需對新調入員工核查證書,并跟班學習半年后才可獨立工作。《模版》詳盡描述了電氣工作人員不能從事的違章作業行為,例如不準私自設置臨時用電設備、讓電器異常運行、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器材、違規測試等。文中特別規定禁止不守規矩擅自離開值班崗位,挪用防護工具或者未按規批準擅自動保護裝置;不允許單人執行高危操作如單人巡視高壓等。同時針對架設的臨時線路提出要求:臨時線路絕緣性良好,按規定高度架設且與危險設施保持適當距離。關于檢修作業的安全事項也被一一列出,包括帶電作業要有妥善安全保障,在檢修工作前提前停電掛警告牌等。整體內容詳細而系統地規范了安全用電管理中的各類情形。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模版》適用于所有涉及電力操作的企業及個人,特別是從事電氣維護、安裝和檢查的技術工人和服務機構。該文對電子制造企業、公共設施建設公司和其他任何需要電力運營保障單位尤為重要。文件確保相關人員清楚了解安全操作的重要性,幫助避免因不當操作導致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提升企業和社會公共安全標準。它也作為培訓材料的一部分,指導新手逐步熟悉掌握電氣作業所需遵守的規定和要求,為企業內部的持續教育和考核提供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