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風險研判制度實施細則》講解了對安全風險進行科學系統化的研判和控制措施。生產裝置的安全狀態涵蓋諸多方面,如溫度、壓力、組分等工藝參數指標的穩定;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設備設施在正常運行時保持安全狀況,安全設施配備完備可靠;針對儲罐與管道等可能存在隱患之處進行了嚴密檢測并預防泄漏,確保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穩定,涉及倉庫危險化學品按規范標準儲存,并杜絕超量或混合存放情況以減少事故發生率。針對高危生產活動和作業中各類可能存在的風險制定了相應的管控手段,包括開停車方案、特殊作業流程管理等方面;對于通過風險辨識發現的重大或較大風險制定具體降險措施,同時對隱患落實治理。文件也確立了從主要負責人到崗位員工的責任分工,在組織內部建立全員性的、全程性的風險管理意識,并要求將安全管理滲透到日常的工作環節之中。
《安全風險研判制度實施細則》適用于化工企業及其上下游關聯領域內從事高危生產工藝操作的單位,特別是涉及到有爆炸、毒害及其他物理化學性危害物料加工處理的企業。無論是在生產裝置的操作維護還是原料儲存過程中都存在不可忽視的風險隱患,這份細則可以為這些企業提供一套切實可行的風險管控體系和機制,保障人員健康及設備財產不受損害。而且,由于其中強調自下而上逐層負責的態度,有助于促進整個行業內的安全管理理念升級,實現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到人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