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違行為檢查管理制度》講解了為了強化現場安全管理,有效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并引導教育員工形成良好安全行為習慣以確保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的制度目的及意義。該制度適用于制定的背景基于《安全生產法》及特定企業內部關于安全生產的規定而確立。在術語定義部分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具體含義進行了清晰說明,確保理解的一致性和規范性。機構與職責分配明確規定安全科負責查處“三違”并組織人員培訓,維修技術科側重于監督勞動紀律情況。同時,在管理內容與要求一章中詳細列出了處理流程,涵蓋檢查、報告機制、“三違”引發事故后的處理方法以及針對屢次違規者的處罰規則。此外,對于被誤指控者有復核流程,并明確指出非本廠工作人員發生違規行為時應采取的措施以及支持舉報的激勵機制。
《三違行為檢查管理制度》適用于制造加工類工業企業及其類似存在密集型生產活動且可能涉及較多直接安全隱患操作環境的企業或單位。尤其是當企業在運行過程中包含危險設備操作、高溫高壓等特殊工序時更為適合采用該制度來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與財產保護。此制度不僅覆蓋企業所有雇員,還包括進入企業工作區域內的任何外來人員如供應商代表、服務承包商等相關方人士。它能為這些對象提供一個明確的行為準則體系,在促進企業內良好的安全文化的同時也為不同角色設定具體的責任與義務框架,有助于減少潛在風險因素從而維持整個廠區的高效有序和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