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安全知識系列問答(3)》講解了特種設備制造許可相關規則,涵蓋實施部門的權限和層級、許可證的取得程序與期限規定、申請許可的關鍵步驟以及注意事項。文章詳細介紹了負責特種設備制造許可的具體職能部門為國家質檢總局,并明確了部分低級別的許可授權至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處理受理和審批流程。該文件進一步描述了獲得許可所需的程序包含申請、受理環節及根據不同的許可類型進行對應的產品試制或者直接跳過型式試驗直至最終發證等過程。它指出不同類別和要求的特種設備在型式試驗與否上的差別,對于需現場進行型式試驗的情況給予了額外指引,并明確指出整個許可審批應在特定時限內完成。另外,《特種設備安全知識系列問答(3)》列舉了特種設備生產加工階段需要接受的監督檢驗種類,強調了監督檢驗對于確保產品滿足安全性法規的重要性。
《特種設備安全知識系列問答(3)》適用于參與特種設備制造業的專業人士及組織,包括但不限于企業高管、項目經理、工程師和技術人員等,尤其側重于那些準備申請或已獲取特種設備制造資格的企業單位。它同樣適用于質量監管部門,旨在協助相關人員深入理解制造許可制度中的具體操作細則,保障從提交初步資料到后期維護和更新整個流程的有效運行,為行業從業者提供了一個清晰的操作指南。此文檔還為從事鍋爐、壓力容器、各類起重機械設備和其他指定類別的生產和管理人員提供了重要的參考資料,有助于促進行業內標準化管理意識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