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經理(店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企業在生產活動中,對安全與健康的重視和保障措施。該文件指出總經理或店長應作為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并對企業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文中描述認真貫徹并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對全體職工的安全與健康承擔責任;為確保企業內部的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進行,應依法設置管理機構以及聘請專業或兼職管理人員;還涉及制定各類安全相關責任制度、規章制度與操作規程,制定和完善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及相關勞動改善條件措施;在資金方面強調必須保證足夠資源投入到安全管理;定期組織內部會議以討論安全事項及解決問題是必不可少的一環,通過聽取各部門意見以優化安全管理策略;要求定時審查安全狀態并且立即消除隱患以預防可能存在的風險問題發生,強調事故發生時需及時上報、分析原因和處理責任人。
《總經理(店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制造業、服務業等多種行業中的企業或商業機構,在這些組織內存在需要確保員工人身安全保障的任務時可以參考執行,特別適用于那些具備一定規模、需要進行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單位。此責任制不僅限于傳統意義上的工廠或生產企業,還包括零售門店以及其他類型的營業場所等范圍較廣的企業領域。其目的在于引導所有相關企業的負責人正確認識自身角色及其在保證企業安全生產過程中的職責,促使他們積極參與并推動所在企業達到更高的安全生產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