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內容》講解了關于煤礦企業的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中的詳細流程和要求。該文檔明確了崗前培訓制度、在崗職工培訓制度以及區(科)、班組安全教育培訓的各個方面,從新工人到特種作業人員均覆蓋其中,并且對各級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術業務素質提升提供了具體的措施。針對崗前培訓,《內容》指出了招錄入礦的新工人需接受不少于72學時的培訓并進行考勤管理,通過考核方能上崗工作。對于在崗職工培訓方面,《內容》強調了按照國家法規進行培訓及定期接受技能再培訓,并規定每年必須完成一定學時的年度全員安全培訓。至于區(科)與班組級別的教育,《內容》介紹了如周二技術學習、周五安全活動等培訓形式,還提出了“每日一題、一月一考”等提高職工實際操作水平的訓練方式。同時制定了嚴格的監督考核機制,保證各項制度得以執行,旨在提高全礦職工的整體安全生產意識和技術水平,為確保礦井生產提供堅強保障。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內容》適用于全國范圍內所有具備類似工況和生產流程的礦山開采企業,尤其針對煤炭礦業領域有著很強的參考性。此文檔能夠幫助這些企業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的培訓管理工作,規范員工的崗位行為習慣,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它同樣也適合那些想要優化自身內部管理制度以適應更嚴格的安全監管要求的工礦型企業管理人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