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管理部主管及工程師的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綜合管理部主管及工程師在其分管區域內承擔的廣泛且細致的安全生產職責。從基本的工作責任劃分出發,文件明確了主管及工程師在簽署并監督實施安全生產責任書方面的作用。文中提到需要遵循國家、地區及企業內部一系列安全生產相關的方針政策與管理制度,在此基礎上協助制定和優化所在區域的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該文還強調定期的安全培訓、文件保管和安全生產會議的重要性,以及依據公司整體目標制定詳細工作計劃的任務。另外,描述了識別風險因素、監督安全措施落實的情況,通過持續開展教育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同時強調了檢查治理隱患和維護共用設施設備的重要性。此外,在涉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以及承包商管理過程中,要求嚴格監督供應商資質,并保證各類票證制度嚴格執行。對于安全事故報告、調查整改也進行了詳細說明。文中提及確保人員配備合適的個人防護用品并監督正確佩戴使用,對重點設施進行特別管理和職業危害評估等工作同樣關鍵。
《綜合管理部主管及工程師的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工業生產企業內的綜合管理部門,尤其是設有復雜生產流程或包含特種設備作業等具有一定危險性的企業部門。該規定不僅指導著綜合管理部門內的中層干部與工程技術專業人員,使其清楚了解各自應盡的安全生產責任,而且也對那些處于相似管理職能崗位的人士有很好的參考價值。其適用領域涵蓋化工、制造業、能源業等行業內具備一定規模和技術含量較高企業中負責統籌協調和支持輔助工作的管理部門及其主管級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