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講解了生產經營單位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及防控的基本規范。文檔內容詳盡闡述了為加強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管理和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重要性,并指出制定本規定的法律依據和目的,旨在保障公眾生命健康與財產安全。文章還詳細介紹了事故隱患的定義、分類方法和標準,明確分為一般和重大事故隱患兩大類。此外,文檔強調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在隱患排查與整治方面的義務,應設立健全制度,推行自查、自改、自報管理方式,強化從最高領導到一線職工的職責落實情況監督檢查。政府及其下屬安監部門承擔綜合監督管理的責任,并鼓勵社會各界積極提供線索舉報潛在的安全問題,建立互聯網+體系推進科技在隱患排查中的應用,同時也提出引入專業社會力量和技術人才參與治理,提高治理水平和效率。
《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型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者、各級安全監管部門人員、煤礦安檢員及其他有類似需求的工作環境或崗位上的從業人員。尤其適合涉及高風險生產的行業例如制造業、建筑行業等領域的管理者參考學習,用以指導日常運營活動中有效識別并處置存在的安全威脅因素,降低發生意外的風險,構建更安全可靠的企業運行體系。此文檔亦適用于希望了解自身法律責任的社會各界,以便知曉其權利范圍以及面對危險情形時應該如何正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