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講解了如何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規范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確立了長效機制。文檔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規定制定了本辦法,并明確了責任主體及職責分工,實施分級分類管理。該制度對國電東北電力有限公司所屬各單位的隱患管理和處理提供了一個系統的流程指南。文中詳細解釋了關于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定義與分級標準,明確將其分為重大和一般事故隱患兩類。它還描述了設備缺陷和事故隱患之間的關系,規定超出消缺周期仍未消除的設備危急或嚴重缺陷應納入事故隱患管理范疇。該制度闡述了遵循統一領導的原則,建立公司本部、各分公司與相關部門三個層次的企業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并且明確了各部門在事故隱患管理和預防中的具體職能。文中強調主要負責人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總體責任;安全監察部門負責督導和統計;生產技術管理部門則側重于指導與驗收治理效果;以及各基層組織需確保事故隱患管理工作有效落實。
《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適用于國電東北電力有限公司及其下屬的所有運營單位,在電力生產及其相關的服務領域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這包括參與電網運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如發電廠(鍋爐、汽機操作等)、輔助設施的維護和技術支持,也涵蓋了后勤保障方面比如交通和消防等部門的工作。本文件為所有涉及上述領域的從業人員提供了詳細的事故隱患管理規程和執行步驟指南,以提高全體員工對于潛在安全隱患的認知能力和實際治理的能力。通過系統化的管理和定期培訓學習,可以更好地促進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降低安全事故發生的概率,保障企業和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同時符合國家有關行業安全規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