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衛管理暫行辦法》講解了11農村11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本行”)的安全保衛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具體制度。通過制定依據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及相關規定的暫行辦法,明確了該銀行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以及“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文件描述了安全保衛的基本任務,涵蓋建立健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等六方面,并強調了安全工作納入經營管理,分級管理與一票否決的重要性。文中規定監察保衛部承擔管理和監督職責,在各支行設立專職監察員,同時強調保持保衛隊伍穩定性并將其業務裝備經費列入預算。
《安全保衛管理暫行辦法》適用對象為所有涉及本行及其下屬分支機構的安全管理和執行工作人員。適用于銀行業內的各級管理人員、基層員工、監察人員以及從事安全相關事務的個人或團隊。特別是本行的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行長以及各分支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必須深刻理解和遵守此辦法;對于分管領導及網點員工,這也是日常工作行為準則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對本行現有機構和工作人員有指導意義,也為未來新設網點提供一套明確的規則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