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講解了關于隱患排查與治理體系的具體要求和操作規范,涵蓋煤礦等行業的安全隱患管理流程。礦級安全科負責每日對各作業崗位及從業人員的安全狀況進行排查,并將結果分別登記在企業重大或一般隱患治理排查表中,按月份和季度匯總報表報送上級管理部門審查,以此來監控并及時處理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隱患。文檔明確了隱患從識別、登記到治理的每一個環節,包括指定負責人、落實整改資金以及制定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等措施,以保證排查出的隱患能夠得到徹底解決,防止進一步擴展,進而確保生產經營活動中的人身與財產安全,同時規定隱患信息必須及時更新和歸檔,以便于后期查驗。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適用于各類存在安全生產需求的企業單位,尤其是涉及危險源較多的礦業、制造業、建筑工程等行業領域,這些企業在日常運營過程中面臨著較高的潛在風險,因此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隱患排查治理系統以確保員工的工作環境處于受控狀態。此外,本制度還特別強調對于新增的危險源要及時納入管理范圍并設標志牌,在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建設方面給予具體指導和獎懲機制的支持,促進企業強化內部監督考核制度,推動全員參與安全管理的積極性,有效提升整體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健康權益和企業資產的安全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