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考勤制度》講解了職工需要嚴格遵循的出勤和請假規定,以確保勞動秩序和紀律。該文件指出工人應當遵守每月基本出勤不低于22天的規定,并且要求所有職工遵守八小時工作制,杜絕遲到早退現象。公司需確保其考勤員和班組長確切掌握員工的出勤情況。對于各種休假形式如工傷、病假、事假及曠工,也制定了詳細規定:發生工傷事故時須填報工傷報告書,由醫院提供醫生證明及群眾討論后經批準方能獲得工傷待遇。針對請假,文件重申要嚴格遵守請銷假制度,對于超過假期期限而不返回工作崗位者應及時開展批評教育;而無故曠工者也將受到嚴肅對待與必要時的嚴厲處罰。
《職工考勤制度》適用于各類制造業工廠以及相關企業的管理和一線生產人員。這份文件特別有助于指導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規范企業內部職工管理流程,保障企業在法律框架內合理制定員工出勤與休假制度,同時也幫助職工了解自身權利和責任,增強自律意識,保證日常工作效率和個人職業發展不受違規缺勤行為的影響。